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三条有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以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和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