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或者遇突发情况,人民防空工程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