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