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五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开办以自养为目的的企业或者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