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