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奖励第十九条有效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入学、入伍、住房、工资晋级等。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