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和措施:

(一)在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业和领域建立内控预防体系;

(二)针对重大事项开展专项预防;

(三)利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社会资源开展网络预防;

(五)其他可以采取的预防形式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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