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及隐患,应当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