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推进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电信设施建设,在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