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省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现场检查、专项检查和巡查等方式,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