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生产经营以及有关指导、扶持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