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级公共图书馆应逐步形成自己的馆藏特色,应重点收藏改革开放、高科技、港澳经济和市、区的地方文献;市公共图书馆应收藏专利文献、标准文献和国内外主要出版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