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第三章 技术转移激励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科技部门应当对在技术转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市科技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