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算的决议和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建议,市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研究,采取措施,限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年内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