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市级决算草案时,应当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审议情况对市级决算草案作出决议。必要时,也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定、决议。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