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制定的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方案应当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