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未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