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