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二十四条有效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应当包括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