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分类指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