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废止

有关行政部门不按规定拨付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按时足额拨付;拒不执行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