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有效
捐赠的救灾物资所需管理费用,由承办接受捐赠的市、区政府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