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经各级政府批准捐建的公益项目,计划部门应当优先立项,所需征用、使用土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优先办理,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由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