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