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食品安全问题组织专项检查,开展综合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可以在村或者社区确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公布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