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

新闻媒介应当有计划地免费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结合临床用血工作,开展献血科学知识的宣传。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内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