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五章 临床用血第二十五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血站或者中心储血点、储血点协商制定用血计划申报和供用制度。实施用血量在8000毫升以上的择期手术,医疗机构应当在7日前向血站申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