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