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