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应当遵守国家青少年儿童体育教学训练大纲,遵循体育运动训练规律和青少年儿童身体发育规律;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以及为体育后备人才提供的住宿、膳食条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