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五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