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关圣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