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有关行政部门、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