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城市、通道森林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政府投资的城市、通道森林建设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营造林施工单位承担。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