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科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