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科技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的市场形成价格制度。非企业法人的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应当依法办理收费许可。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