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是指为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活动提供代理、咨询、评估、技术产权交易、信用及投资担保、会计、法律等有偿服务的机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