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