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访条例/第二章 信访人和信访事项的提出第九条已废止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二)查询本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并要求答复;(三)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四)要求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五)依法提出复查、复核的申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