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已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第五条 、第九条 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