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第五章 绩效结果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问责,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一)责令限期整改;(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调整工作岗位;(五)责令辞职;(六)建议降职或者免职;(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问责方式。本条前款规定的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