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促进政策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农民合作社工作的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