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乡建设的投入。土地出让净收益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州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城乡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投资收益。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