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收藏与交流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允许具备收藏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收藏民族文化遗产的原物或者载体。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