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火化区公民死亡后,遗体一般应在3日内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保留遗体3天以上的,须经自治县殡葬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批准。患烈性传染病死亡者应迅速火化。外地公民在自治县境内死亡的,遗体就地火化,特殊情况需要外运的,到殡葬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