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第十四条已废止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示范小区,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鼓励和支持条件差的乡、镇、村、社异地兴办乡镇企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