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七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