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特区人才的招聘、应聘、租赁、转让、人才中介服务以及人才市场的行政管理活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离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