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支持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活动,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大力发展区、乡企业。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