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旅游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旅游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义务;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爱护旅游资源、设施和生态环境;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